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通知:
一、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6.3资格审查表格第9项内容予以删除,原条款内容: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审查投标文件中的对应资料。
本条全部删除,资格审查表格序号依次顺延,原第10条联合体条款调整为新版第9条,投标人投标文件无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材料,评标评审阶段不再核查此项。
二、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办公用品清单第85项木质拖把、第86项刀片原无最高单价限价,现补充最高限价标准:
1.第85项木质拖把:★最高单价限价10.00元/把;
2.第86项刀片:★最高单价限价1.50元/片。
三、时间调整
本次修改内容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发布日期距离原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3日09:30)不足15日,依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现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统一调整:
1.本项目原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改为:2026年0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楼。改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筑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楼4号会议室。
四、上述修改内容已同步更新至招标文件,各投标人以本次补充通知更新后的招标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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