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健全主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机制,根据《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对省级主管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审核和经办账号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建主管预算单位审核账号
省财政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简称政采系统)中为省级一级预算单位新建了主管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审核账号。该账号主要用于:审核本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发布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或文件,发布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进口产品统一论证公示及其他部门管理信息,统计和查询本部门政府采购数据,以及履行其他的部门管理职责。审核账号编码为:采购经办人账号+03。
二、调整政府采购经办账号功能
省财政厅在政采系统调整取消了省级一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经办账号原有的审核功能。该账号现仅用于办理本单位政府采购事项,包括:编报及备案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申请采购方式变更,申请采购进口产品,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抽取评审专家,公开采购信息,备案采购合同,以及履约验收等。
三、相关工作要求
省级主管预算单位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细化采购流程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明确岗位权限和责任,切实加强政采系统账号的使用和管理,依法合规履行好采购人主体责任和部门管理职责。
云南省财政厅
2020年04月23日